国土资源部取消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产地名录审批

09.04.2015  12:32

  4月8日,国土资源部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取消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产地名录审批。审批取消后,名录由国土资源部主动公布,由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组织国家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制定。

  根据公告,对于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产地,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保护工作。

  据了解,3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其中取消的一项即为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产地名录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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