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第三督查组对赤峰市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1.11.2016  20:03

  11月13—15日,自治区政府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三督查组到赤峰市,对落实“证照合一”和“先照后证”、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联合惩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赤峰市政府副市长汪国森主持召开汇报会,市工商质监局等36个市直委办局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 

  自治区政府第三督查组组长、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利军对赤峰市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赤峰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关于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行动迅速、组织得力、成效明显。同时,对赤峰市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 发挥工商质监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利用年前有效工作时间完成好各项任务。 二是 实施重点突破,在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联合惩戒、“双告知”、“双随机”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上要取得新突破。 三是 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责任,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尤其在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和联合惩戒上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公示,将相关信息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最终为实施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打好基础。 

  赤峰市政府汪国森副市长表示,赤峰市将认真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的部署以及督查组的要求,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各项改革和监管任务的完成做出新贡献。(杨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