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政府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工作

19.12.2014  13:02

  11月27日,赤峰市人民政府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从五方面加快做好气象现代化工作,一是提高对气象现代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使全市气象整体实力进一步提高,率先在全区盟市中实现现代化。二是切实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把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设立有编制和经费保障的气象灾害防御机构。三是重点加强克什克腾“三河源”生态保护区、赤峰“1571”工程气象保障服务的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四是重点开展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预报、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预警。五是各级政府将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强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和人影工作。并要求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将气象现代化重点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相关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加强人影高炮作业安全多部门联合监管。(季?、安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