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将实现城镇基本医疗跨旗县自治区范围内异地结算

04.03.2016  09:35

  医疗保险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并不陌生,它既能帮助人们在就医时解决一定的经济困难,也是一个人身体健康的后顾保障。那么,身为不同行业的人该如何申请、缴纳医疗保险,发放标准又是如何,当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何变化?就此,记者从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进行了了解。为正在缴纳和准备申请医疗保险的人们提供一些帮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连续缴纳6个月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针对当前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申请、缴纳及相关标准,记者进行了解。记者了解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率今年将达到8%,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上年度本人工资总额的2%。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的,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300%为缴费基数。另外,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参保人员个人缴纳40元,用人单位为参保人员缴纳60元。

  据了解,通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最低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两者合并计算。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满25年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和本人以当年缴费基数和费率一次性或逐年缴费至规定年限,其中一次性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并入统筹基金,只计算缴费年限,不划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连续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连续缴费的停止医疗保险待遇。另外,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和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其他医疗费用。

  针对市民较为关注的医疗保险待遇方面,记者还了解到,用人单位和职工首次参加医疗保险,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另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负(个人自负:根据可报金额按照医保相关政策计算后不予补偿的金额)。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注:“一次住院”是指患者每办理一次入院、出院手续的治疗过程;住院治疗超过90天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后视为第二次住院)

   灵活就业人员按年缴纳医疗保险

  “在外打工,不是企事业正式职工的如何缴纳医疗保险?”针对该类人群如何申请标准及缴纳标准方面,记者了解到,通辽市境内城镇户籍人口、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和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并未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即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在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的劳动关系后,可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缴纳标准方面,灵活就业人员按通辽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值得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是按年缴纳医疗保险费,每年应当在上年度缴费日截止之前一次性缴齐本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享受通辽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24个月以上的,按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规定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农民工子女医疗保险每人每年200元

  “具有通辽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中小学校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它非从业城镇居民,以及没有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工家庭中,长期随父母在城市居住的农民工子女,都应当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特殊疾病门诊统筹待遇,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大病医疗保险和意外损伤保险待遇。其个人缴费标准,2016年成年人每人每年20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70元。以后年度,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随时调整。

  另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和持有残疾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居民,对个人缴费部分再按以下标准增加补助:成年城镇居民中属于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是指人均收入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至2倍以下的家庭,下同)等困难城镇居民参保,财政给予增加补助60元,个人缴费2015年达到120元,2016年达到140元;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未成年城镇居民参保,财政给予增加补助1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5元,市财政补助3元,旗县市区财政补助2元),个人缴费2015年达到40元,2016年达到60元。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由学校、幼儿园统一负责,可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他符合城镇居民参保范围的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直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首次参保,在校学生、未成年城镇居民从缴费之日的下个月起,成年城镇居民从缴费之日起满6个月后,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对新出生居民由其法定监护人在其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并一次性缴纳相应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其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未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当月及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另据了解,2016年我市将实现城镇基本医疗跨旗县和自治区范围内异地结算。其中,6月底前实现通辽市内跨旗县门诊就医和住院治疗即时结算,12月底前实现自治区范围内异地就医结算互联互通,同时将做好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并加强转诊转院管理,防止漫游就医。

  记者张楠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