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船检局赴赤峰市、通辽市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和船检业务工作
08.08.2016 16:35
本文来源: 农业厅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关于深入开展渔船船用产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内蒙古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船用产品打假和渔船检验工作, 2016年7月27日—8月3日,自治区船检局2名执法人员赴赤峰市的三座店水库、达里湖水库、大石门水库、德日苏宝冷水库、紫蒙湖、达林台水库、通辽市的孟家段水库等渔业生产一线,深入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现场督查、船用产品专项治理、渔政船(艇)检验等业务工作。
督查期间与渔业生产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总结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交流工作中的新思路、好做法,并提出了强化渔业安全工作的要求和建议。要求企业在前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对下一步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特别要把汛期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对渔船船用产品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对赤峰和通辽两地船用产品进行了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已装船使用的不合格船用产品提出了整改要求,签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同时对赤峰和通辽的渔政执法(船)艇进行了现场检验,对因故无法正常运营的渔政执法(船)艇办理了报停手续,对正常运营渔政执法(船)艇进行了换证检验。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8.08.2016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