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门合作增强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28.08.2015  09:42

  8月26日,山东省气象局、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签署《山东省海洋气象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气象与海洋渔业全面深化部门间的交流合作更上新台阶。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气象通信专线,并通过专线开展信息推送和视频会商。遇有海上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或重大海洋灾害时,双方及时开展联合会商,研判防灾减灾应对措施。在信息交流及共享方面,山东省海洋渔业厅及时提供风暴潮、海浪、海冰和海啸等海洋灾害预报预警及观测信息。山东省气象局负责提供台风、大雾、大风等海上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及观测信息。

  双方将联合发布预警,通过山东省渔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和气象部门的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国家级石岛海洋气象广播电台等联合发布海洋防灾减灾等信息,并根据作业需求联合提供远洋海洋气象信息服务。

  双方还将联合开展气象服务,助力“海上粮仓”,在开展科研攻关等五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合作目的是实现观测设施共建、观测数据共享、气象信息共用,联合会商、预警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海洋灾害性天气的观测能力、预警发报能力、信息传播能力和“海上粮仓”建设的气象技术服务能力将得到显著强,大大提升全省海洋气象防灾减灾基础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