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内蒙古4部门联手规范用工秩序

10.04.2015  11:30

记者昨日了解到,为了落实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规范企业用工秩序,认真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要求,4月25日~9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规范用工秩序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重点是未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单位,招用农牧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运输、餐饮等行业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内容主要为:检查各类用工单位基本情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履约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与企业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劳动用工备案及企业薪酬信息填报情况,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及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在专项行动期间,内蒙古相关部门将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热点问题,并到各类用人单位、建筑及交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面对面向用工管理者和劳动者宣讲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开展用人单位情况基本大检查,掌握辖区内或网格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等情况;严格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程序,规范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健全和完善派遣企业年审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劳务派遣用工状况,加强对用工单位的规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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