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旗全面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

25.02.2015  13:02

  自治旗始终把民之所望作为施政所向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民生投入。2015年力争达到财政总支出的70%以上,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推进创业就业工程,落实创业就业政策,城镇就业技能培训达到350人,农猎民转移技能培训达到300人,带动就业1600人以上,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重点关注“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继续实施低保家庭大学生入学资助和农村猎区低收入家庭冬季取暖用煤补贴政策。开工建设呼伦贝尔市民政精神疗护院、大杨树镇养老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和3个标准化社区服务中心。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医疗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人均月增加6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人均月增加40元,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社区干部报酬人均月增长700元,环卫和林场职工人均月增资200—300元。着力推进扶贫开发工程,做实“三到村三到户”项目,扩大金融扶贫工程和农户自立服务社资金覆盖面,提高减贫幅度。

  全面发展社会事业。积极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实施薄弱学校改造3所,建设体育活动室4个。完善城乡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成旗中蒙医院和中蒙医院急救中心,推动二级乙等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晋级。落实计生惠民政策,扎实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确保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繁荣民族文化发展,译制电影《天神不怪罪的人》,拍摄电影《诺敏河畔的篝火》,推进歌舞剧《勇敢的鄂伦春》全国巡演,申报彩绘岩画为国家级文物遗址保护单位,出版“鄂伦春民族文化”系列图集,打造“乌润楚”民族文化夜市,实施嘎仙洞遗址保护。加快公共体育事业发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全旗职工篮球赛、乒乓球赛、农猎民运动会等体育活动。全面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