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关于撤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公示
26.01.2019 03:13
本文来源: 农业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推广鉴定有效期内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机便函[2018]110号)文件要求,我站于2018年5月至10月对15家企业19个产品开展了农业机械省级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经审核,拟对赤峰市顺通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呼伦贝尔市东原农牧机械开发有限公司2家企业生产的2种产品(见附件)撤销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9年1月24日至1月30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调查线索,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公示结束后,我站将认真梳理核实发现问题,形成本次撤销证书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471-4314387,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传真:0471-4314387。通讯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60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邮编:010010,收件人:科技项目管理科。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xls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1月24日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6.01.2019 03:13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召开 李纪恒布小林作出批示
正北方网 讯( 内蒙古日报 社融媒体记者 李文明)正北方网
关于邀请参加2019年中国(内蒙古)国际畜牧业机械博览会的通知
内农机工协发〔2019〕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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