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司法局与公安局共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限制出境管理

30.04.2015  13:09

        镶黄旗司法局按照盟司法局《关于加强全盟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近日,与镶黄旗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协作办理社区服刑人员禁止出境相关事项。这项工作分为三个流程:一是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将现有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存档后,备案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并填写《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二是公安局负责人与司法局负责人签订《法定不准出境人员责任状》;三是备案期满时,司法局及时填写《法定不批准出镜人员通报备案撤销通知书》,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撤销备案手续。通过部门之间及时的衔接配合,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促进全旗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