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对2015年度水泥、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钢筋、防水卷材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按照《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内质监认函[2015]214号)的要求,内蒙古建材产品质量检验院承担了水泥的三天抗压强度、三天抗折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聚苯板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钢筋的抗拉强度、下屈服强度,防水卷材的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共计4类产品9个参数的能力验证工作,并于2015年11月初完成了能力验证汇总工作。 现将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如下:
一、能力验证结果
2015年,全区共161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本次能力验证活动。本次能力验证采用稳健统计技术处理检测结果,对每个检验项目计算的样本统计量为:结果总数、中位值、标准化四分位距、实验室的稳健Z比分数,并以实验室的稳健Z比分数评价每个参加单位的检验结果,|Z|≤2 为满意结果,2<|Z|<3为可疑结果,|Z|≥3为不满意结果。4种产品的各类项目/参数能力验证结果如下:
(一)水泥
有64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水泥能力验证,各项目/参数结果如下:
1.参加三天抗压强度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64家,57家机构首次提交的结果为满意,满意率89.1%;7家机构参加了补测,其中4家机构经补测结果为满意,补测满意率57.1%,3家机构补测结果不满意。
2.参加三天抗折强度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64家,58家机构首次提交的结果为满意,满意率90.6%; 6家机构参加补测,其中5家机构经补测结果为满意,补测满意率83.3%,1家机构补测结果不满意。
3.参加标准稠度用水量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64家,51家机构首次提交的结果满意,满意率79.7%; 13家机构参加了补测, 9家机构经补测结果为满意,补测满意率69.2%,4家机构补测结果不满意。
(二)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
有16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能力验证。
1.参加表观密度检测项目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16家, 13家机构首次提交的结果为满意,满意率82.2%,3家机构参加了补测,经补测结果全部满意;
2.参加导热系数检测项目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15家,14家机构首次提交的结果为满意,满意率93.3%;1家参加补测,经补测结果满意。
(三)钢筋
有154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钢筋能力验证。
1.参加抗拉强度检测项目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154家,133家机构首次提交的结果为满意,满意率86.4%;21家参加补测,其中19家机构经补测结果为满意,补测满意率90.5%,2家机构补测结果不满意;
2.参加下屈服强度检测项目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154家,127家机构首次提交的结果为满意,满意率82.5%;27家机构参加了补测,其中23家机构经补测结果为满意 ,补测满意率85.2%,4家机构补测结果不满意。
(四)防水卷材
有67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防水卷材能力验证。
1.参加拉伸强度检测项目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67家,其中48家机构首次提交的结果为满意,满意率71.6%;19家机构参加了补测,15家机构补测结果为满意,补测满意率78.9%,4家机构经补测结果不满意。
2.参加断裂延伸率检测项目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67家,其中44家机构首次提交的结果为满意,满意率65.7%;23家机构参加了补测,18家机构经补测结果为满意,满意率78.3%,5家机构经补测结果不满意。
二、结果分析
此次能力验证活动,反映出大部分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保持持续有效,检验结果准确可靠。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检验能力运行中存在一定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检验检测机构的环境条件不能完全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环境控制设备无法满足能力验证活动的要求。
二是检验人员对标准及作业指导书理解不到位,操作熟练程度不高,不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操作,前置准备工作和环境条件工作准备不充分。
三是检验检测机构未能按照相关要求对设备进行及时维护,不能按规定对设备开展自校、调整及期间核查等工作,导致仪器设备测量不精确。
三、结果处理
1.对中铁六局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检测试验中心等159家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参数结果为满意(含补测满意)的,发放结果满意证书,对首次检测满意的单位,在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时,相关检验项目/参数可免于现场考核;
2.对内蒙古大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等61家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参数经补测结果满意的,要认真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至能力验证承担单位;
3.对乌拉特前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等18家检验检测机构27个项目/参数经补测后结果仍不满意的,按照《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第16条的规定,撤销其相关检验项目/参数的资质,资质撤销后不得向社会提供该检验项目/参数的数据和结果。
以上被撤销项目/参数的18家机构,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原件),于2016年1月20日前到内蒙古质监局办理变更手续。
4.各盟市质监部门要对辖区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查处其违法行为。
附件: 1.2015年度建材类能力验证结果满意汇总表.docx
2.2015年度建材类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汇总表.docx
3.2015年度建材类能力验证技术报告.doc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