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林业局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督查工作

29.06.2016  23:47

林业厅政府网6月29日讯  为全面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养机制,巩固绿化建设成果,保证绿化养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集宁区林业局成立养护督察组,对集宁区2016年园林养护工作进行全面的督查,并按照月评价、年考核的要求,考核结果将作为支付管护费的依据。

检查组区纪委派驻林业局纪检组长王喜军担任组长,从业务科、计划科、办公室抽调人员参与养护督促考核。这次督查重点是各招标养护单位,督查内容包括:苗木存活率、浇水、施肥、树干涂白、整修水圈、除草、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日常管理等项养护工作,针对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于拒不整改的养护单位,将按照《乌兰察布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和养护合同约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养护费,多次整改仍不合格将给予解除合同处理。

通过养护督查,规范各养护单位的作业程序,杜绝虚报养护工程量的现象发生,促进集宁区园林绿化养护向高标准、高质量方向发展,为推进“五城联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