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法院首次网上拍卖拍出268万元

22.12.2014  17:14

  近日,一起涉及金融债权强制执行的财产标的,已通过青山法院在淘宝网上的司法拍卖平台顺利拍出,该案执行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拿到了申请执行款268万余元。

  据了解,青山法院于6月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注册法院账号,选定适宜网拍的标的物开展司法拍卖工作。网络司法拍卖相比较传统司法拍卖方式具有明显优势:一是发布信息面广,拍卖公告同时在包头法院网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刊登,由法院作为司法拍卖主体,扩大了竞标主体的参与范围;二是网络平台的公开性和客观性,有效地避免了各种暗箱操作的可能;三是网络服务平台交易成本较低,拍卖实行零佣金,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拍卖主体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此次拍卖的标的,是一处由我市汇金房地产开发公司因金融借款抵押给兴业银行的商业用房,该房产位于昆区钢38号街坊。因汇金公司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商业银行申请对该处商业用房强制执行,由青山法院主持对该商业用房进行司法拍卖。经过15天的信息公示、咨询、展示等程序后,该标的于12月4日-5日的网上买卖程序中竞拍成功,包头市一名刘姓居民经过一轮竞标,以268.15万元出价竞得该房产。(包头日报记者赵遐通讯员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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