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零售药店创新发展论坛召开
09.10.2015 12:10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近日,市食药工商局组织召开了我市首届零售药店创新发展论坛,着力解决我市药品零售企业今后发展方向问题。全市共6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代表参加论坛,对当前药品流通领域新形势进行探讨。
今年是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的收官之年,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总局对实施新版GSP提出明确时间要求,即今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是否到期,必须达到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新规要求,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也就是说,新规范将执业药师制度作为硬性要求,今后无职业药师的将禁开药店。此外,新规范还对药品仓储环境、设备及购销管理提出更高标准的要求。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目前取得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只有17家。下一步,全市将继续深入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统筹推进新修订GSP贯彻实施工作。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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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15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