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胜:我就是一名普通党员

03.05.2016  13:28

 

   

  4月28日,按照自治区检察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安排,办公室支部以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的形式,组织集体学习。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永胜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学习并带头谈体会、谈收获。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唐勇及机关直属各支部(总支)书记现场观摩了集体学习活动。 

  办公室主任、支部书记郭文秀从如何正确认识“两学一做”与自身发展进步的关系,进一步明晰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对标思齐、做潘志荣式共产党员等三个方面分享了个人的心得体会,并结合办公室和支部工作形势、任务要求,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支部副书记和党员代表分别结合个人实际,汇报交流了思想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表态。 

   

 

   

  马永胜认真聆听党课和党员干部代表的心得体会,积极与大家互动交流,会议氛围严肃认真、坦诚热烈。马永胜与办公室全体党员交流了自己的心得体会,他说,作为普通党员,参加办公室党支部的活动,有很多感触和收获。总的体会是,这次中央在学习教育活动中鲜明地提出了新形势下合格党员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四讲四有”。我们首先要做到“讲规矩”,这样才能将“四讲四有”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特别是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是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的。每一名党员干警,都要模范践行,不仅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更要遵守党的工作惯例,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马永胜提出三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一要“对标思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经常对标思齐,准确把握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并以此来衡量自己、检视自己,树立共产党员先锋形象。  

  二要增强“看齐意识”。要把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作为学习教育的一个根本要求来贯彻,主动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向党中央看齐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党中央提倡什么、就认真践行什么,党中央禁止什么、就坚决反对什么,做到令行禁止,切实解决好“不看齐”、“看不齐”的问题。要认真贯彻“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的原则,对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要求,回应群众关切,继续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整改,抓好抽样评估发现问题和自身不严不实突出问题的整改,把“学、做、改、促”贯穿起来,把学习教育成效最终体现在服务大局、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检察事业发展上来。  

  三要增强“规矩意识”。讲规矩,绝不局限于不违法不违纪,还在于作为和奉献,规矩是底线,也是高标准。共产党人是最讲奉献、最讲担当、最讲作为的,这是我们党的一个最大特点,也是一个最大的规矩。我们都要养成这个习惯、遵循这个规矩。要通过学习教育,提振党员队伍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认真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名不副实,有的党员能力不足不会为、动力不足不愿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问题。要按照自治区检察院“一思三查五结合”的要求,深入开展向潘志荣同志学习、做潘志荣式的共产党员活动,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马永胜最后说道,曹建明检察长来我区调研视察时,对我区检察机关提出了实现检察工作更加亮丽的跨越式发展的目标要求。这是一个高标准的要求,体现了高检院对内蒙古这些年工作的充分肯定与高度信任,寄予了更高、更多的期望。实现这个目标要求,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过硬检察队伍。我们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过硬队伍,推动全区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的更高台阶,不能辜负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曹建明检察长对我们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