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上报2014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获证实验室:
为全面掌握各实验室组织结构、人员、设备、资产等基本情况,了解2014年检验检测业务量及工作中的主要业绩、存在问题、对实验室管理的建议,请各实验室对2014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总结的主要内容
(一)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实验室的人员数量及结构;总资产、现有检验仪器设备资产的台件数量和价值;资质认定的项目和参数。
(二)2014年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验结果质量控制情况;设备管理、检验检测运行情况;完成年度体系内审、管理评审的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和标准研发情况。
(三)2014年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情况。检测服务的对象,检测的主要产品、项目的批次,出具检验报告的数量;客户对检验及服务的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四)对自治区质监局实验室监督管理方面的意见。
(五)2015年工作安排。
二、填写信息调查表
各实验室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填写,内容要全面,字迹要清晰,数据要准确。
三、报送总结时间
请各实验室务必于2015年2月16 日前,将2014年工作总结和《实验室基本信息调查表》(见附件)报至当地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同时上报电子版。
各盟市质监局要将本《通知》发至辖区内获证实验室,并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辖区的实验室工作总结和《基本信息调查表》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总结后统一上报认证评审处;自治区局直属技术机构可直接上报认证评审处。
联 系 人:赵 慧
认评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471—3255567
附件: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基本信息调查表(式样) .doc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