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工商局高频率多举措整治媒体违法广告

29.04.2015  18:41

 

最近一个时期,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以新《广告法》颁布为契机,高频率采取多种措施,有效规范了媒体广告市场秩序。据该局广告监测结果显示,自今年以来,除市属媒体的广播、电视有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外,其他媒体均无严重违法广告出现。

一是全面展开媒体违法广告约谈。自3月以来,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对市电视台、电台和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开展违法广告行政约谈。全市各级工商部门也纷纷行动。据统计,鄂尔多斯市全市各地工商部门先后召集15次违法广告集体或单独约谈会。随后,该局又公布了市级媒体广告监测结果,每周召开一次科室广告监测内部会议,对违法广告监管不力的,将追究责任。

二是适时组织部署。部署了2015年全市广告管理主要工作,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把加强广告监管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办案力度,狠抓大案要案,同时明确“一手抓监管,一手抓发展”的广告管理思路。

三是配套开展广告监管平台培训。利用4月1个月,组织全系统广告监管专职人员开展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广告监管平台培训的同时,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专人负责平台的维护工作,确保限时完成对案件线索的处理;建立广告监测与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确保自治区、市、旗(区)三级工商机关层层加压、责任到人。对督导检查中发现工作完成不力的地区,市工商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情况严重的旗(区),将约谈当地政府及工商部门,落实严管严控责任。

四是积极开展现场办公。4月以来,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广告科负责人带领康巴什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赴电视台、电台和报社现场办公,通报第一季度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广告监管平台监测中涉及这三家单位所辖媒体广告严重违法案件,责成媒体立即整改,严管严控,并现场解答了媒体提出的疑惑和问题。

五是统一组织查处典型违法广告案件。依托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广告监管平台将所涉典型、严重违法广告案件线索交各地工商部门组织力量查办,同时每天将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广告监管平台通报的严重违法广告与鄂尔多斯市广告监测中心的监测数据进行比对、核实,确属严重违法的广告,及时反馈,加强督查,定期通报。据监测,第一季度全市各类严重违法广告集中在化妆品、药品、普通食品和普通商品这四个方面。其中:化妆品严重违法广告排名第一占60.07%,为364条次;药品类严重违法广告排名第二占34.32%,为208条次;普通食品类严重违法广告排名第三占3.3%,为20条次;普通商品类严重违法广告排名第四占2.31%,为14条次。电视发布的严重违法广告最为严重,其中化妆品、药品、普通食品等严重违法广告全是由电视发布,电台发布5条次普通食品广告。(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