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看!存储及燃放烟花爆竹十大注意事项
烟花爆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每年因烟花爆竹燃放不当及燃放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眼下又到了集中购买年货的时候,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提醒市民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以下事项:
1、应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室内、楼道、阳台及公共场所、山林、有电的设施下和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严禁酒后和思想意识 不正常时燃放,严禁对人对物燃放。
2、燃放时,一定要看明烟花爆竹的燃放说明。按照说明燃放,明确点火部位,侧身点燃后来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近产品,停止燃放其他产品,一般15分钟后再去处理。
3、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
4、严禁燃放摔炮、拉炮、双响炮、砸炮等违禁品种,严禁个人燃放危险等级为A级、B级的烟花爆竹产品及礼花弹。
5、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应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看护。
6、家庭尽可能不要储存烟花爆竹:一是不要过多存放、长期存放;二是不要靠近火源、电源、易起静电的地方;三是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四是不要被雨淋雪压,以免发生危险。
7、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8、严禁将烟花爆竹投入下水道、井盖和密闭的空间内燃放,会造成在有限空间内引爆下水道和井盖下的沼气造成爆炸危险。
9、未经许可,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10、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购买具有保险公司投保的合格产品,生产厂家、厂址、合格证具备的产品,不要购买三无产品和无中文标识的相关产品。(记者 夏合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