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殿勤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06.09.2016  17:36

 

    9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在乌鲁木齐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丁殿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记者 程丁 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陈全国等领导亲切会见丁殿勤同志。记者 程丁 摄 

 

  正义网乌鲁木齐9月5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日丹 吕立峰)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在乌鲁木齐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殿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陈全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丁殿勤同志先进事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民族团结提供有力保障。

  丁殿勤同志从检35年来,扎根祖国西北边疆,长期坚守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第一线,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牢记人民检察官的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勤勉敬业,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他惩腐肃贪,敢于担当,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带领反贪干警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贪腐犯罪案件438件471人,无一错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600余万元,被誉为天山脚下的“反腐尖兵”。他心系群众,服务民生,公正对待各族群众的司法诉求,深入开展巡回“双语”法治宣讲,长期帮扶各族困难群众,被誉为昌吉百姓心中的“贴心人”。他克己奉公,勤勉敬业,胆管癌手术治疗6个月后毅然重返工作岗位,顽强奋战在基层反腐斗争最前沿,堪称无私奉献的典范。丁殿勤同志2006年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被评为全国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今年又先后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在命名表彰大会上,曹建明为丁殿勤颁发“全国模范检察官”证书、证章。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宣读人社部、最高检《关于授予丁殿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

  曹建明在讲话中说,丁殿勤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克己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代表,是人民检察官忠诚使命、勇于担当的杰出典范,是全体检察人员学习的榜样。全国检察机关特别是新疆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向丁殿勤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点亮理想之光,补足精神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曹建明强调,要保持理想信念上的政治定力,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政法干警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在理想信念问题上必须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广大检察人员要以丁殿勤同志为榜样,扎实开展忠诚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社会稳定、长治久安这一总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自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忠诚、靠得住的政法干警。

  曹建明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司法为民,维护民族团结,增进各族群众福祉。以民为本、司法为民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官最重要的职业良知。民族团结事关人民幸福、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是民族地区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和经济发展的根基。广大检察人员尤其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检察人员要像丁殿勤同志那样,把践行司法为民与维护民族团结有机统一起来,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曹建明强调,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在党和国家大局中奋发有为。检察机关肩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尤其要敢于担当。广大检察人员要以丁殿勤同志为榜样,把党和人民之所望作为履职之所向,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主动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第一线去迎接挑战,到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破解难题,努力做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努力实现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曹建明指出,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强能力建设是检察机关更好履行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广大检察人员要向丁殿勤同志学习,从检察工作专业性要求和职业特点出发,注重学习各种新知识新本领,下大气力提高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曹建明要求,要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广大检察人员作为法律监督实施者,自己首先要守法;查办腐败者,自己首先要清廉。要向丁殿勤同志学习,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要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树立廉洁家风,以实际行动捍卫清风正气、守护法治生命线。

  陈全国在讲话中说,人社部、最高检授予丁殿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新疆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的亲切关怀,充分体现了最高检对新疆检察事业、对新疆检察系统干部职工的厚爱。

  陈全国指出,丁殿勤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始终坚定信念、忠诚履职,始终主动作为、勇挑重担,始终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始终维护团结、一心为民,始终严格自律、严格要求,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树立了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崇高形象,赢得了各族群众的广泛赞誉和认可,为我们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供了最现实、最生动、看得见、摸得着的身边榜样。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迅速掀起向丁殿勤同志学习的热潮,认真学习他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敢于担当、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克己奉公、勤勉敬业、忘我奉献的境界修为,学习他忠诚敦厚、坚毅执著、孝老爱亲的可贵品德,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自觉把岗位当阵地守、把工作当事业干、把奉献当本分看,全身心地投入到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伟大实践中,投入到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社会主义新疆的伟大事业中,在各自岗位上不断取得新业绩、创造新辉煌。

  会前,曹建明、陈全国等领导亲切会见了丁殿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朱海仑,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彭家瑞,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郭连山出席会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安全厅、人社厅等相关单位的代表,自治区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新疆军区军事检察院、武警新疆总队军事检察院,以及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等基层检察院的代表参加会议。在疆全国人大代表刘新胜、席文海、迪丽娜尔·阿布都拉、阿迪力·吾休尔、穆合塔拜·沙迪克、丽娜,全国政协委员帕尔哈提·阿布都热依木、法蒂玛·马合木提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