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4000万元专项资金助力农村牧区环保
原标题:4000万元专项资金助力农村牧区环保 如今,农村牧区日益成为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阵地。日前,自治区环保厅厅长王军朴在全区环保会议上介绍,为统筹乡镇与农村牧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我区去年共向农村牧区环保工作投入专项资金4000万元。 针对农村牧区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的现状,我区在大力发展农畜产业经济,大投入、大手笔改善农村牧区民生条件的同时,稳步推进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投资力度加大了,人们实施环保工作的劲儿也更足了。据介绍,2014年投入农村牧区的4000万元专项资金,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农村牧区面源污染防治基础工程,全年共完成农业源污染减排项目284个,重点加强农村牧区面源污染控制,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和农用薄膜,控制重要和敏感生态区的化肥和农药的施用强度。同时,加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的管理,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提高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质量。 大投入换来了大回报。2014年,我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兴安盟阿尔山市明水河镇等12个乡镇被授予了“国家级生态乡镇”的荣誉称号。这是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过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层层推荐,优中选优,最后经环境保护部复核,认为已经达到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要求之后授予的。在各乡镇创建和申报过程中,环保厅紧紧围绕各项创建指标,指导申报单位以生态示范创建为契机,集中整治辖区内各项环境问题,并对申报的乡镇进行实地考核,提出科学可行的指导意见,极大地推动了我区农村牧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有100个乡镇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其中涉及到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7个盟市。 随着环境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切,内蒙古环境保护资金投入逐年加大。据了解,2014年我区共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5.9亿元,自治区安排环保专项资金4.3亿元。鉴于我区环境保护基础工作还有待夯实与提高,在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落实之后,全区各盟市积极响应,乌海市投入67亿元、包头市投入63亿元用于大气污染,呼和浩特市投入13.5亿元用于水污染。(记者 黄永锐 实习生 刘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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