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4万农牧区 贫困人口纳入低保

15.02.2017  16:36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张昊文) 记者2月14日从自治区有关部门了解到,内蒙古各级民政部门全力推进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相衔接,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同致贫原因实施精准救助。截至2016年年底,24.06万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被纳入农村牧区低保。

  据悉,为确保将所有符合农村牧区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自治区民政厅及时调整了申请低保家庭收入测算办法,由单纯考虑家庭收入是否超标转变为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最大限度地将支出型贫困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坚持综合施策,充分发挥专项救助政策作用,将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等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别纳入相关救助范围。

  此外,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扶上马送一程”,对于通过扶贫支持政策实现脱贫的农村牧区低保对象提供过渡保障期,继续发放3-6个月的低保金,确保其能够稳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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