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近20万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7.08.2015  12:27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刘欣荣 实习生 张璐)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截至今年7月底,全区共有19.59万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

据介绍,近几年来,一些个体经营者未办理注销手续、实际也不经营的业户沉淀了一些数量,名存实亡的个体户增大了年报基数,也增大了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户数。

对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内蒙古工商部门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区别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