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检察院三个强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04.05.2015  19:56

  为进一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科左中旗检察院从规范执法主体、制度建设及办案程序方面提高侦查监督工作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执法主体规范化建设。侦查监督的职权是审查逮捕权、立案监督权和侦查活动监督权,从执法主体看,都应由具有检察官身份的主体来行使。今年年初,该院对侦查监督科人员进行调整,将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检察官调到了防范冤假错案的第一线。

  强化办案制度规范化建设。随着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侦查监督部门的工作迎来新的挑战。结合以往的工作制度或规范性文件,该院己制定了《关于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规定(试行)》、《关于逮捕必要性双向说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及《捕后侦查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防止恣意执法。

  强化办案程序规范建设。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断增强案件承办人责任心,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审查受案工作,对发现提请单位法律文书等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及时通报补充和整改变。规范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全面审查提请逮捕案件的程序和事实,做到每案必告知,每案必讯问,对有疑点的证据实地复核。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