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统计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下降
03.02.2016 10:52
本文来源: 统计局
2015年,自治区统计局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成绩显著。当年地方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6.1万元,比预算减少3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万元,比预算减少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9.7万元,比预算减少17.7万元,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预算下降41.7%。与上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4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6.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下降32.2%。内蒙古统计局在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三公经费”支出规定的同时,也制定了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力措施,一是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下发局本级各处室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要求按规定严格执行;二是在财务工作中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出台的有关差旅、培训、会议、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规定,印制并启用了《差旅任务审批单》、《新差旅费报销单》和《预算申请审批表》等;三是不断加强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宣传,严格审批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本文来源: 统计局
03.02.201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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