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9.04.2015  20:30

  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新成效,营造正风肃纪新常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深入开展,现对呼和浩特市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1、土左旗政协副主席、林业局局长云海忠公车私用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3年2月,云海忠为母亲举办葬礼中违规收取礼金1万元且公车私用。2013年9月,云海忠为女儿办婚宴时违规收取礼金1.5万元。市纪委给予云海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其退回违规收取的礼金。

  2、清水河县刘建明等七人上班期间参与赌博问题。2014年12月15日,清水河县矿产资源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刘建明,清水河县政协工作人员胡新海、张新,清水河县公安局科员吉永利,清水河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李治华,清水河县单台子乡政府工作人员张英,清水河县北堡乡政府工作人员薛培龙在上班期间进行赌博。清水河县纪委给予张英党内警告处分,清水河县监察局分别给予刘建明、胡新海、张新、吉永利、李治华、薛培龙行政记过处分。

  3、呼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中心原主任武玉焕私设小金库及涉嫌贪污问题。2012年至2014年武玉焕擅自决定向尾气检测站收取标志印制费用并形成小金库,金额达177万余元。市纪委在立案调查期间发现其涉嫌贪污,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一”、“端午”将至,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纪律建设,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盯时间节点,抓住具体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行为,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要严格监督执纪,把纪律挺在前面,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公开通报曝光,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地区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并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形成正风肃纪的有力震慑。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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