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完善三项机制强化农村牧区消费维权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根据农村牧区消费维权实际和特点,积极探索完善消费维权宣传引导、维权服务、监管执法三个机制建设,努力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
一是完善日常普法宣传引导机制。加强对农牧区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教育,坚持常态化和重点宣传,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普法宣传日等为重要时机,积极开展“送法下乡”、“红盾护农三下乡”等系列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召开专题培训会等形式,重点引导农牧民掌握种子、农药、农膜质量标准、使用方法以及伪劣农资识假辨假方法;教育农民懂得识别生产日期、保质日期、有效期等标志,避免购买假药和过期变质食品;强化农牧民维权意识,提醒农牧民在购物时索取购货凭证并知晓基本的维权途径。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和舆情监测,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揭示消费陷阱,澄清消费误区,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截至目前共举行送法下乡活动6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待农牧民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
二是完善维权服务机制。加大对辖区内“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消费维权工作站人员配置,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受理投诉、内部管理、工作考核、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以12315投诉举报为中心,以消费维权联络站为支撑点,与当地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连线,形成由点到线、以线带面的消费维权模式,建立起部门联动、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工作体系,确保农村消费者消费纠纷解决在“家门口”,切实服务农村牧区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市局已在农村牧区建立消费维权站(点)186个。共受理农牧区消费申诉举报2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三是完善监管执法机制。结合信息年度公示报告、日常巡查情况和投诉举报等综合情况,加大农牧村市场的抽查力度,利用工商部门经营户网格化监管平台,对全市所有农牧村经营户不定期进行专项抽查。重点检查农村经营户有无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以及“三无”商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商品市场抽样检测工作,加大在农村经营者中的抽样比例,严厉打击在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已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15起,案值234万元,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248起。抽检化肥、农膜117个批次,不合格批次9个,立案9起。(辛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