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培训班结束
22.01.2015 19:00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为学习贯彻国务院颁发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元月9日,举办了专题培训班。
培训期间,就《条例》制定的法律依据、目的;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体系、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簿册的设置;登记程序、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信息查询共享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学习讨论。
赵大勇副巡视员就做好不动产登记前的各项筹备工作强调: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高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推进各地职责整合、机构建设,扎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籍管理工作的领导、地籍管理科科长、土地登记中心主任共61人参加了培训。
(不动产登记局 李德重)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2.01.2015 19:00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