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专项整治建成区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 导读 ]昨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会上对前阶段呼市建成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和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以及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通报。
从10月15日起至明年1月10日
昨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会上对前阶段呼市建成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和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以及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通报。
自8月下旬以来,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紧密配合、联动执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前期动员宣传和整治拆除工作全面启动,在认真完成执法监管工作的同时,由精干力量深入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一线,采取面对面、点对点方式与广告经营设置者直接沟通协调,以征得广告业主的支持参与,为集中整治拆除的展开奠定舆论基础,有力化解了可能产生的矛盾和抵触。
随着自行拆除期限陆续到期,执法人员按流程组织专业户外广告设施拆除作业公司,对未按要求时段自行拆除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了集中整治拆除,截至10月19日,全市共计整治拆除各类户外广告设施5050处124960.96平方米。
9月初,全市城管部门采取先易后难、重点突破、集中整治的原则,执法人员全员出动,对全市街面各类违法占道行为实施了全天候、无缝隙的严格管控整治工作,截止到10月18日,全市共计清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店外堆物等11524处;清理烧烤摊点65处、烤炉20个、风扇24个;清理占道瓜车30辆;清理各类违规广告403处、玻璃贴字1549处、条幅广告159处、“三乱”广告86048处;清理大型水罐16台、巨型搅拌机7台、大型机械、锅炉1129台;取缔违规促销及庆典51处;依法拆除违规建盖的彩钢房29处、外跨楼梯1处、暂扣车辆17辆、烧烤桌椅41套;专项整治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000余人次,执法车辆2350余台次。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位,以整洁、优美、有序的市容环境迎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市城管委研究决定,从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利用三个月的时间,继续对首府建成区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范围主要是建成区主次干道、街巷以及城市重要节点景区周边、广场、车站、各出城口等重要场所,具体整治内容包括:占道经营与占道加工、占用道路维修或清洗和销售车辆、流动摊贩、违章占道堆放、使用车辆占道经营及售卖商品、各种违章占道露天烧烤摊点、占用公共场地和便道从事促销宣传及违法占道停车等。
[责任编辑:赵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