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大气、水和重金属防治工作专项督查组到通辽市进行督查

17.11.2016  03:03

  11月11日,由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杜俊峰带队的自治区专项督查组到通辽市督查指导大气、水和重金属防治工作。督查组由自治区发改、经信、住建、环保、水利、农牧、商务等7个部门组成。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金煤化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盛发热电等15家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汇报,采取座谈会的形式与通辽市人民政府和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了坦诚交流。 

  督查组指出,通辽市大气、水和重金属防治工作卓有成效,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督查组要求,通辽市下一步要加快大气、水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力度,抢抓中央和自治区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有利契机,积极谋划努力争取大气、水和重金属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充分运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出重拳”、“用重典”,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做好环境“冬防”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明确达标时限,任务要落实到具体旗县、企业和责任人。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