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措施

05.05.2016  19:37

    近年来,东乌旗认真实施《东乌珠穆沁旗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东乌珠穆沁旗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特别是作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自治区级示范旗(2012­­­—2015年),旗委、政府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实际,以政府统筹为保障,以制度运作为载体,以部门联动为手段,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政府主体作用日益凸显。 我旗政府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逐年增加对妇女儿童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五年内,教育资金投入达1.9亿元、妇幼卫生资金投入达1680万元,民生支出累计达到45.5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增加30.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2%,为“两个规划”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持,做到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全旗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12年在全盟率先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落实了2个事业编制,安排工作经费,做到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到位”,同时,旗政府与成员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责任,为“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成员单位作用明显发挥。 各成员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分解的内容,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措施,制定出台了《东乌旗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东乌旗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计划》、《城镇和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东乌旗关于对幼儿、义务教育阶段牧区户籍家庭子女实施地方性教育补助政策的暂行办法》、《东乌旗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实施方案》、《东乌旗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等与妇女儿童发展相关的政策规定,为“两个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切实解决了一批关系妇女儿童发展的重难点问题。

    (三) 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作用有效发挥。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旗政府妇女儿童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利用电视、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媒介及LED显示屏等,加强了“两个规划”的宣传工作,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两个规划”的知晓率。同时,完善了《东乌旗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东乌旗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组织举办了创建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旗培训会议,召开了“两个规划”中期评估动员部署会,提高了成员单位以及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指导督促成员单位的目标任务完成以及信息资料收集上报等日常工作,推动了“两个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级示范旗期间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