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推进会在哈尔滨召开

30.04.2017  22:20

  2017年4月19—20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总结东北四省区秸秆处理经验和做法,研究安排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重点工作,由农业部组织召开的“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推进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农业部张桃林副部长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实地参观了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兴现代农业园区秸秆造肥及多种秸秆还田播种模式现场、幸福街道固态粪肥抛施现场、哈尔滨帝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秸秆有机肥生产现场和米特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青贮中心现场。

  张桃林副部长讲话指出:推进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是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加强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重大举措。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总的思路是,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玉米秸秆处理利用为重点,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黑土地保护为目标。

  

  推进东北地区秸秆处理,在工作理念上要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农用为主和多元利用的关系。保护东北黑土地,维护黄金玉米带的地位和功能,需要通过秸秆直接还田或过腹还田等方式,走农用为主的路子。同时也应看到,各地的生态特点、耕作制度、资源禀赋均有不同,秸秆利用目标和途径可以因地制宜,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方式,推动秸秆向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方向发展。

  二是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农民之间的关系。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不仅是农业自身的问题,更是公共问题、社会问题,绝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要合理分担处理成本,强化政府在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企业和农民从中得到实惠,调动全社会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政府、企业和农民三个主体要拧成一股绳,构建三者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命运共同体,让政府履职责、企业有效益、农民得实惠,实现三方共赢。

  三是处理好试点示范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在推进行动中要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已经开展试点的地方要及时总结,做好“解剖麻雀”,提出可复制推广的模式,努力形成“一花开后百花香”的可喜局面。

  

  会议要求,推进东北地区秸秆处理,在任务目标上要努力实现“四个提升”:

  一是提升秸秆农用水平。综合考虑东北地区农业产业结构和自然气候条件特点,加大秸秆还田工作力度,提高还田质量;大力推广秸—饲—肥、秸—能—肥、秸—菌—肥等循环利用模式,推动以秸秆为纽带的循环农业发展,保护黑土地,夯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发展基础。

  二是提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水平。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专业化人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全覆盖的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

  三是提升秸秆市场化利用水平。各地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产业化发展培育机制,发展一批生物质供热供汽、燃料乙醇、颗粒燃料、板材、造纸、食用菌等可市场化运行的经营主体,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实现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标准化水平。发挥东北区域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创新联盟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两大创新平台的作用,围绕秸秆还田、饲料、燃料、基料、原料利用等领域,熟化一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形成从农作物种植、收获、秸秆还田、收储到“五料化”利用等全过程完整的技术规范和装备标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标准化水平。

  

  会议强调,推进东北地区秸秆处理,在工作措施上要做好“七个强化”: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继续强化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和具体安排,做好指导服务,确保行动推进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政策配套。各地要落实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环保部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要求,实施好财政部、农业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大对秸秆还田、收储运、加工利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落实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用地、用电、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措施。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标准,特别是针对东北地区亟需的大马力深翻还田机械,要应补尽补。

  三是强化资源整合。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实现重点突破。

  四是强化市场引领。坚持行政推动和发挥市场力量相结合,综合利用税收、财政等政策,按照谁参与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秸秆处理利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规模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加快建立秸秆收储运加销各环节稳定运行的产业化利用机制。

  五是强化区域聚焦。依托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聚焦“三区一园”重点区域,以县(农场)为单元,加大试点项目支持力度,确保“三区一园”首先达标。2017年将试点县扩大到60个,同时优先选择20个产业基础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县,打造秸秆综合利用样板县,集中试点补助资金,连续四年滚动支持,形成具有区域代表性的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

  六是强化绩效考评。农业部要建立定期调度督导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考评机制,采取省级主动上报、部级现场督查和第三方审核等形式,定期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做好绩效考核(在绩效考核中重点突出5个方面,一是考核地方配套政策,以地方政府出台、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扶持政策为依据;二是考核试点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尽快使用、不得长期压在账上,试点任务期过半时,资金使用进度也应过半;三是考核地方政府工作管理制度,以是否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为依据;四是考核秸秆焚烧火点数下降比例,以环保部卫星监测数据为准;五是考核秸秆收储运、利用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包括企业资金使用、处理秸秆数量、企业生产用电量等),实现试点县“有进有退”、资金安排“有增有减”,形成有利于推动试点工作开展的激励约束机制;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管理。

  七是强化宣传培训。各地要及时总结秸秆综合利用的典型模式和成功做法,加强模式推介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东北秸秆处理行动的做法成效,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培肥地力和改良土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推进东北秸秆综合利用和黑土地保护的良好环境。

  黑龙江省政府吕维峰副省长与会并致辞。黑龙江省农委、辽宁省农委、哈尔滨市双城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友谊农场、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吉林省榆树市、秸秆创新联盟分别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内蒙古农牧业厅财务处陆建调研员、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孟德站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