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警方19小时侦破环西路伤害致死案

13.07.2015  13:04

  7月12日,东河区公安分局召开“7·11”案件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记者获悉,经过办案民警19小时的奋战,7月11日凌晨5时许发生在环西路劝业城附近的伤害致死案成功告破。

  7月11日凌晨5时19分,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接到110报警称:在东河区环城西路劝业城某底店门前,侧卧一男子,身上有大量血迹。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经现场勘查,该男子已死亡。

  接案后,东河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组织精干警力,侦查工作随即展开。通过现场分析,初步确定侦查方向。早7时许,侦查民警确定受害人系乔某(男,45岁,东河人),通过调查走访,排除仇杀、情杀、财杀可能。在走访中,民警了解到,案发时一位环卫工人正在不远处作业。经过这位目击者的描述,警方得知在案发时,受害人与一名男子发生过肢体接触,随后男子浑身是血倒在路边,另一名男子向马路对面离去。得知这一线索后,民警扩大案发地沿线调查范围,最终确定了嫌疑人体貌特征及逃跑路线。随即调动360余名警力在东河区的网吧、游戏厅、旅店、洗浴等场所内进行清查,同时组织侦查员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进行布控。

  针对这一重大线索,分局再次召开案件分析会,通报案情进展情况,调整侦查措施。7月11日23时30分左右,专案组领导带领侦查员重访案发现场,获取犯罪嫌疑人经常在车站活动的重大线索,确定火车站、汽车站为重点排查区域,并立即通知现场布控人员重点排查。7月12日凌晨1时许,包头火车站布控民警在一楼发现犯罪嫌疑人彭某(男,45岁,重庆奉节县人)并将其抓获,现场收缴作案凶器弹簧刀一把、血衣裤及火车票等物品。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彭某供述:7月11日凌晨4时50分左右,其正在环城西路劝业城附近的人行道上睡觉,受害者乔某与其发生口角,后彭某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乔某左颈部刺伤后离开现场,乔某因失血过多死亡。

  彭某作案后,通过转乘多路公交车到达包头站,并购买了一张7月12日凌晨5时前往乌海市的火车票,民警出现时,其已经在候车站候车。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民警的突然出现,将欲离去的彭某截获。至此,7·11故意伤害致死案成功告破。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彭某是一名流浪汉,靠乞讨为生,每到一个城市逗留一两个月便会转移到另一个地方。目前,彭某已被东河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包头日报》(2015年7月13日) 03版 记者孙磊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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