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

17.08.2015  11:15

  东胜区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实现所辖镇、街道全部设立环境保护机构,使工作重心进一步下沉,监管触角进一步延伸,建立“网格全覆盖、监管无死角、服务零距离”环境监管体系。 

  东胜区在所辖3个镇、12个街道全部设立环境保护站,配有工作人员共75名,承担所在辖区环境综合整治、日常监管、信访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等7项主要职责;实行“双重管理”模式,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并受东胜区环保局业务指导;制定了日常巡查、学习、例会、信访案件办理等7项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并全部制作成牌匾上墙,规范机构运行和管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各镇、街道不断强化环保能力建设,做到“有专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规章制度”。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