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

29.06.2015  18:29

  为防止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问题的反弹,巩固有关治理工作成果,6月26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就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一、严明纪律,提高思想认识。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为子女升学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宴席,严禁参加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二、严格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保持整治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的高压态势,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教育和防范提醒工作。

  三、严肃追责,强化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借机敛财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