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向20个旗县(市、区)和4个区直单位反馈巡视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十届党委第二轮巡视派出12个巡视组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20个旗县(市、区)、自治区扶贫办等4个区直单位进行巡视。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3日,参加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的12个巡视组陆续向被巡视的20个旗县(市、区)、4个区直单位反馈了巡视情况。
巡视期间,巡视组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规范工作,持续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顺利完成巡视任务,为推进巡视全覆盖打下了坚实基础。
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参加反馈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视办负责同志向24个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李纪恒同志在自治区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本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各巡视组组长向相关旗县(市、区)、区直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了巡视意见。
从反馈情况看,24个被巡视党组织均被巡视组指出,存在“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两张皮”,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薄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位,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聚焦主业不突出;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阵地管理不到位;廉洁纪律方面问题突出,部分基层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严重,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文山会海”现象依旧存在,陪会替会现象突出;对“六个精准”把握不准,扶贫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不到位,帮扶效果有差距。
赛罕区委科学决策意识不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经济发展过度依赖“铺摊子、上项目”,导致政府债务逐年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缺位,对违规企业取缔不力;对民生社会事业谋划不够;党建工作缺失,制度建设不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执纪审查力度不够;选人用人工作不严不实,编制管理混乱,干部档案审核不严;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薄弱,网络监管缺失;农村“微腐败”问题频发,征地拆迁违规违法事件较多,存在“种房”乱象;“四风”问题整治不力,违规发放加班费、福利费和报销费用。
包头市昆都仑区委落实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不坚决,对大青山南坡环境综合治理不彻底,存在畏难情绪;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政绩观存在偏差,仍热衷形象工程;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直属机关、农村、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薄弱;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对群众长期反映的问题查处力度不够;干部混编混岗现象严重,借调人员问题突出;脱贫攻坚责任虚化,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数字脱贫”现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非法宗教活动管控缺失;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依然存在。
青山区委“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对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处理不当;过度举债投资基础建设,民生方面投入不足;“重经济、轻党建”现象普遍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管党治党制度“笼子”扎得不紧,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文山会海”问题未有效解决。
满洲里市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呼伦湖批示不到位,对辖区内呼伦湖综合整治监管不力;对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政策不到位,向北开放带动作用不强;对防腐木生产企业监管不力,环保风险隐患较大;功能区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重部署、轻落实,跟踪问效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存在造假问题,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纪委执纪审查能力不强,追责问责避重就轻;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编外用人问题突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工程领域存在围标、串标现象;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依然突出。
扎赉诺尔区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一煤独大”的产业结构没有根本改变,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解决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问题不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存在工程项目违规操作问题;“重经济、轻党建”现象明显,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作用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阵地管理不规范;“文山会海”有所反弹,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问题;巡察工作组织领导不够有力,人员配备存在照顾性安置现象。
科尔沁右翼前旗旗委“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新发展理念还有差距;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管党治党不够严格,“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存在“带病提拔”等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程建设、扶贫攻坚等领域仍存在廉洁风险;“四风”问题整治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
科尔沁右翼中旗旗委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不全面、不充分,领导班子作风不够扎实;党建工作不深入、实效差,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部分农村牧区党组织软弱涣散;全面从严治党的严紧态势尚未形成,“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执行组织人事制度偏差大、问题较多;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缺位乏力;一些领域和行业廉洁风险长期积聚;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突出;脱贫攻坚工作赶进度、欠精准;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够彻底。
科尔沁左翼后旗旗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差距,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不力;党的建设弱化虚化,个别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专项整治不够彻底,政府机构改革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执纪监督宽松软;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阵地管理建设薄弱;落实“六个精准”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部分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混乱。
库伦旗旗委对生态建设重视不够,历经数年打造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被人为毁坏,矿产资源滥开采现象时有发生;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招商引资缺乏论证和监督,后续问题多发;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仍存在“混岗”超编制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到位;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存在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问题。
赤峰市红山区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季节性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滞后,民生社会事业投入不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科学民主决策有差距;党建工作不扎实,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存在造假现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纪委监督不严不实,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力度不够;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违规借调问题突出;对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阵地管理不严格;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不力,扶贫工作推进缓慢;一些工程项目履行招投标程序不严,存在廉洁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滥发津补贴、违规报销问题严重。
元宝山区委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安全生产事故反思不深刻;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重大项目决策不够科学;党建工作流于形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个别镇乡街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多年不办案;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三超两乱”问题整治不彻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文化阵地建设缺失;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扶贫政策不到位;“四风”整治不够彻底。
二连浩特市委“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行动早、落地慢;政绩观存在偏差,存在虚报主要经济数据问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缺乏可操作性;“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得不牢,民主生活会缺乏“辣味”,口岸非公经济组织党建虚化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混编混岗问题突出,领导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政治担当不够,“国门”意识薄弱,阵地管理存在漏洞;执行廉洁纪律不到位,回购新区土地收益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苏尼特右旗旗委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产业结构单一,草原生态脆弱,超载放牧、违禁放牧现象仍然存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存在简单应付现象,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层层递减;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办案效率不高;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三超两乱”、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依然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阵地管理存在漏洞;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没有彻底根治。
化德县委“四个意识”不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县委统领党建工作不够,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扶贫、涉农涉牧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风险隐患;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够到位,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管理存在隐患;执行精准扶贫政策不到位,整体合力尚未形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上轮巡视还有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兴和县委“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农村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机关党建“灯下黑”,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滞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部分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作用发挥不明显;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够彻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阵地建设管理存在漏洞;系统谋划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持续稳定的脱贫保障措施不够到位,政策落地见效慢。
达拉特旗旗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农企联结机制没有形成,“挖煤卖煤”粗放型发展方式仍未转变,生态文明建设相对滞后,大型化工企业选址不科学,城区污染严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对政府性债务和财政收支管控不严;抓党建意识不强,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重形式、轻效果问题突出;管党治党宽松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纪委“三转”不彻底,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选人用人把关不严,超编混岗、违规用人现象突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掌控不力;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操作安排使用资金问题突出;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不到位,扶贫工作精准度不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鄂托克旗旗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环境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一些企业“火点自燃”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力度不够,解决重大问题能力不强;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跟踪问效推进少,纪委执纪偏宽偏软,对部门单位权力行使监督不够;干部任免不规范,队伍建设不到位;意识形态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阵地监管薄弱,网络舆情应对能力不强;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突出;脱贫攻坚责任压的不实,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风险较大;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宴等问题禁而未绝。
五原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政绩观有偏差,城镇建设改造重视“面子工程”,棚户区改造回迁慢,重大项目引进重落地不重结果,有的半途而废,形成僵尸企业;政治生态不健康,圈子文化不绝,公检法系统干部队伍管理混乱;党建工作不扎实,中心组学习走形式,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织管理有盲点;管党治党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没有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对一些案件关键疑点不调查、关键证据不采集,存在绕着圈子办案的问题;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突出,干部档案管理混乱,“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阵地意识不强;精准扶贫不精准,普遍存在数字脱贫现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乱发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依然存在。
乌拉特后旗旗委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不深入,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一些决策不科学,导致出现半拉子工程;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四大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偏宽偏软;干部管理监督不严,超编问题整治不力;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阵地管理缺位;脱贫攻坚责任落得不实,帮扶工作仅停留在送钱送物上;“四风”问题多发,巡视期间部分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借党日活动大吃大喝。
自治区扶贫办党组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部署不到位,传导脱贫攻坚责任压力不够,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参与扶贫力度不大,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扶贫资金滞留问题严重;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不到位,扶贫对象识别、资金使用分配、项目安排不精准,村干部和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扶贫补贴问题突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严格,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不重视、不处置,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宽松软;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在编不在岗问题仍然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目标考核不符合要求;遵守廉洁纪律不严,挪用出借扶贫资金、违规向社团组织拨付经费问题时有发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禁而未绝。
自治区文化厅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不到位,文艺作品有数量、缺质量,代表内蒙古草原文化的精品力作不足;总揽全局能力不足,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监督指导不到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纪检组监督执纪不严;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违规兼职、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仍然存在,自聘管理人员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严;部分直属单位执行财经法规不严格,项目招投标、专项资金监管方面问题突出。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部署要求不到位,专项资金分配审核把关不严,一些环保项目建设重安排、轻监管,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问题整治不力;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淡漠,未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以建议代替批评,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在真管真严上差距大,派驻纪检组执纪问责不严;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个别干部使用把关不严,对瞒报个人事项处分偏轻;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把控舆情的话语权能力不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公款吃喝等问题禁而不绝。
自治区安监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重检查、轻执法,暗查暗访制度落实不力;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底数不清、摸排不准;党建工作责任制压的不实,对机关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扎实,个别支部会议记录弄虚作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派驻监督不够有力,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和“四风”问题检查不深入;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干部推荐考察程序缺失,有关回避制度落实不严;意识形态工作滞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四风”整治不彻底,对个别协会监管不严。
巡视过程中,各巡视组均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自治区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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