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2018年度全区10个国贫旗县和13个区贫旗县退出贫困旗县序列的公示

28.03.2019  10:0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2018年度全区10个国贫旗县退出贫困旗县序列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厅发〔2018〕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贫困旗县退出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扶办传发〔2018〕35号)要求,武川县、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科右中旗、科左后旗、喀喇沁旗、巴林右旗、宁城县、苏尼特右旗、察右后旗等10个国贫旗县按照贫困县退出要求,已完成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第三方专项评估、自治区相关行业部门及单位评价等程序。根据评估、评价结果,10个国贫旗县贫困人口综合发生率全部低于3%;贫困人口漏评率和错退率低于贫困县退出标准;群众认可度均在90%以上,高于贫困县退出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脱贫长效机制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已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按程序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上对10个国贫旗县退出贫困县序列进行公示。

  现将武川县、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科右中旗、科左后旗、喀喇沁旗、巴林右旗、宁城县、苏尼特右旗、察右后旗等10个国贫旗县退出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不含假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9年4月4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反馈至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李万涛

  联系电话:0471-496984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8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2018年度全区13个区贫旗县退出贫困旗县序列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厅发〔2018〕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贫困旗县退出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扶办传发〔2018〕35号)要求,清水河县、固阳县、扎兰屯市、阿荣旗、新巴尔虎左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扎鲁特旗、开鲁县、松山区、克什克腾旗、多伦县、凉城县、乌拉特前旗等13个区贫旗县按照贫困县退出要求,已完成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第三方专项评估、自治区相关行业部门及单位评价等程序。根据评估、评价结果,13个区贫旗县贫困人口综合发生率全部低于3%;贫困人口漏评率和错退率低于贫困县退出标准;群众认可度均在90%以上,高于贫困县退出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脱贫长效机制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已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按程序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上对13个区贫旗县退出贫困县序列进行公示。

  现将清水河县、固阳县、扎兰屯市、阿荣旗、新巴尔虎左旗、鄂温克族自治旗、扎鲁特旗、开鲁县、松山区、克什克腾旗、多伦县、凉城县、乌拉特前旗等13个区贫旗县退出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不含假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9年4月4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反馈至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李万涛

  联系电话:0471-496984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8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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