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解决1256个房地产遗留问题
办证难”“入住难”“回迁难”……这些房地产乱象曾困扰着不少买房者。但今年,内蒙古多部门联动,重拳出击,切实解决困扰老百姓多年的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
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截至11月15日,全区累计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256个,涉及住房57.97万套、面积6689.98万平方米,完成率分别为40.5%、39.6%、41.2%。其中“入住难”项目161个,涉及住房6.97万套、1075.64万平方米;“回迁难”项目131个,涉及住房1.79万套、面积297.08万平方米;“办证难”项目964个,涉及住房49.22万套、面积5317.27万平方米。
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举一反三,对该项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推动。自治区住建厅积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成立工作推进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解决“办证难、入住难、回迁难”等问题的具体责任部门。强化政策措施,在出台《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制定了系列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落实属地管理,推动各盟市成立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区上下同步同向发力,凝聚起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强大合力。
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乱象,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分类解决“办证难、回迁难、入住难”的“三分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购房人无过错即办理”的原则,推动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分批次、分类别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在遗留项目的土地使用、规划许可、税费收缴、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等各类手续办理方面,指导推动各地积极探索,通过“费证分离”“以函代证”“先证后税”“并联审批”等方式,加快办理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
全区住建部门加强与信访、自然资源、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充分听取开发企业、购房业主的意见建议。找准问题成因,查明问题现状,对症下药,“一楼盘一办法,一问题一措施”。紧盯呼和浩特市等存量大、任务重的地区,实行“一对一”调度、“点对点”督促,项目化推进,清单式管理,推动整改落实。呼和浩特市成立“遗留办”,开展“四个百日”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1月15日,全市累计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99个、19.55万套,完成率分别为41.7%、46%。
在着力抓好整改的同时,我区按照“不留一个项目,不落一套房屋”的原则,采取发动群众反映、街道社区普查、部门联合确认的方法,逐项对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深挖细抠,做实底数,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自治区住建厅制定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管理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摸排收集问题线索,加强核查和处理工作。
自治区住建厅与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理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的通知》《专项整治住房租赁等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集中整治行业乱象,加大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约谈提醒、督促整改等力度。今年以来,全区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3041家、房地产开发项目1805个,约谈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149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433份,注销问题开发企业资质151个,对137起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与相关部门联合惩戒问题企业449家。
针对监督管理的薄弱点和易出问题的风险点,我区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累计出台房地产监管措施34项。改造升级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自治区住建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强化房屋预售、在建工程抵押、房屋网签备案、预销售资金等方面的监管,实现房屋网签备案全覆盖,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记者 李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