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6项措施推进9个盟市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7月22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制定下发《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分工方案》,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的工作要求,自治区确定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9个盟市为分级诊疗试点地区。
通知指出,2016年底各试点盟市建立分级诊疗政策体系,以盟市为单位,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全面推开。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为保障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将采取6项措施: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
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苏木(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
二是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三是建立医疗联合体分工协作模式。建立资源共享,业务协作的医疗联合体。在医联体内部形成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患者术后康复,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通日间手术绿色通道,逐步形成“手术在医院,康复在社区”的“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四是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和远程医疗建设。试点地区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覆盖全部二、三级医院和6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试点地区40%以上的旗县(市、区)。
五是进一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推进形成分级诊疗格局。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六是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试点地区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0%以上。(记者 段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