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46个被巡视党组织反馈意见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至5月,自治区党委派出12个巡视组,对自治区公安厅等6个政府组成部门,自治区总工会等9个群团组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5个事业单位,内蒙古大学等14所高校,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区属企业党组织进行了专项巡视。
巡视期间,巡视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视监督。巡视发现被巡视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严格、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无视组织原则违规用人、“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等问题461个,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348件。
11月8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一轮巡视工作情况的综合汇报,对被巡视党组织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2月中下旬,各巡视组按照自治区党委的有关要求,陆续向上述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意见,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闫同义、喇军和巡视办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了各巡视组的反馈,并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李纪恒书记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后的重要讲话精神,巡视组组长代表巡视组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意见。从反馈情况看,各巡视组均不同程度地指出了被巡视党组织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以政代党问题突出;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逐级压实责任不够;选人用人方面的一些老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机关干部作风“庸懒散松”等一些共性问题。同时,还深刻指出了被巡视党组织各自领域、各自行业在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指示精神上存在的一些个性问题。如,有的重项目审批,轻后续跟踪问效,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状况底数不清。有的执法不严,导致基层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对领导干部要求不严,干部在企业持有股份或违规兼职。有的违反财经纪律,滥发津补贴,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巡视组重点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党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性原则,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政治定力。
二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重要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进一步查找党的建设缺失,党员队伍管理不规范,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及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执纪监督。被巡视党组织要结合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严肃整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两核查”、“五把锁”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发生反弹。进一步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的精神,做好干部监督管理,抓早抓小。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正视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条认真分析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责任编辑 赵文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