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政确定2016年支持社保工作6个重点

16.05.2016  23:12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质效并重、有序推进”的原则,自治区财政确定2016年支持社保工作6个重点。

  这6个重点是:继续按照中央及自治区安排部署,稳妥有序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好预算安排,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强化已有的2016年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重点工程资金跟踪问效和资金监管,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已下达资金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就业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机制,深入研究失业保险基金与就业专项资金的功能定位和支出范围;在全区推广农村牧区低保综合指标认证,开展城市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引导地方合理消化低保结余资金;深化医药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卫生投入政策和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办法,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嘎查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细化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研究建立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补偿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切实做到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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