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2017年1月2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三部分重点任务第一项“深入阐发文化精髓”中明确强调:“加强党史国史及相关档案编修,做好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巩固中华文明探源成果,正确反映中华民族文明史,推出一批研究成果。”这是又一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地方志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作用,这是地方志事业发展进程中又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大事,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要求,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地方志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传承中华文化,弘扬历史传统的重要载体,承担着教化育人的重要功能。全国地方志工作者要深刻认识地方志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深入挖掘地方志精髓,主动作为。
《意见》要求,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管理,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地方志在保护文化遗传中责无旁贷,中指组及其办公室实施的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就是留住乡愁、记住乡思、牵住乡俗、拉住乡音的乡村文化抢救工程,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高度评价。
《意见》要求,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更好更多地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地方志横陈百科,纵述历史,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中指组及其办公室实施以《中国地情报告》为主体、《中国方志发展报告》《中国年鉴发展报告》为两翼的全国地方志“一体两翼”用志工程等,就是要加大对地方志的开发利用,深入挖掘历史智慧,切实参与到规划编制、旅游开发、教育研究、环境治理、人口控制、历史文化遗产发掘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意见》要求,要“挖掘和整理家训、家书文化,用优良的家风家教培育青少年。挖掘和保护乡土文化资源,建设新乡贤文化”。地方志已经有所作为,强烈发声,中指组及其办公室实施中华家训文化工程、中国官箴文化工程,编纂出版《中华家训精编100则》《中国古代为官箴言》;福建省编纂出版《福建家训》,出版后多次印刷,被评为“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作品”,作为第九届全球孔子学院大会代表读物;江苏省组织编纂《江苏好家训》等等。
《意见》要求,要“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创新人文交流方式,丰富文化交流内容,不断提高文化交流水平”。中指组及其办公室实施中国方志文化走向世界工程,就是要主动把地方志工作融入国家战略,配合国家文化“走出去”战略,凝聚中国力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文化,展示中国魅力,构建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将地方志纳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之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加强修史修志”任务的具体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同时,这是将地方志事业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一步。面对地方志事业的重要发展机遇期,全国地方志工作者要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规划纲要》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定方志文化自信,以依法治志为重要保障,以“一纳入、八到位”为总体要求,以“十大工程”为主要抓手,以“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坚定立场,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的担当精神,以更昂扬的斗志、更积极有为的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动地方志转型升级,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志”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志”礼。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处 宋丽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