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滩公社:在内蒙古率先实施承包责任制
李广珍合作社的稻苗长出来了
赵光辉(左)讲述中滩公社改革历史
文·摄影/记者 查 娜
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对于呼和浩特市托县原中滩公社来说,这个年份是不平凡的一年。而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篇章中,中滩公社吹响了农村改革最初的号角。为了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国务院参事室、中央文史馆向内蒙古文史研究馆下达了《征集改革开放四十年口述史相关文史资料——1978年托克托县中滩公社下滩大队承包土地》的课题。作为文史馆系统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仅有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和内蒙古自治区托县中滩乡两个项目入选。4月28日,记者跟随托县宣传部负责口述史征集的工作人员进行走访,通过改革开放亲历者的讲述,还原了那场轰轰烈烈的改革以及40年来原中滩公社所经历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靠三缺”社
4月28日,记者在托县双河管委会(撤乡并镇后,由原城关镇、南坪乡、中滩乡组成;中滩公社,中滩乡已成历史名词)下滩村见到了时任中滩公社副主任的赵光辉,他是当时中滩公社领导班子成员之一。赵光辉讲述了那段历史。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上,安徽的小岗村和内蒙古的中滩公社扮演着重要角色。
当时的中滩公社位于托县城西,紧靠黄河、大黑河。全公社有14个大队、71个生产队,4100户6300口人,耕地面积5.5万亩,人均3亩半土地。中滩公社在当时算得上是土地肥沃的地方,然而这样适宜耕种的地区,农民们却年年吃不饱饭。1976年到1978年3年中,中滩公社的粮食产量一直徘徊在400~600万斤之间,平均亩产粮食90~110斤左右,连续3年没有上缴国家粮食,反而年年吃返销粮。仅1978年就吃国家返销粮244万斤,人均140多斤(国家最低口粮标准人均280斤)。农民人均年收入30多元。
特别是当时的河上营大队的几个生产队,农民在大集体时劳动了一年,不仅分不到钱,还出现了倒挂,谁挣的工分多,谁就亏得多。中滩公社在当时是出了名的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社”,有些生产队多年来一直是地缺种子、人缺口粮、牲畜缺饲料,因此又被称为“三缺社”。究其原因,改革开放前,也就是在大集体时代,各地都实行挣工分,吃大锅饭,社员出工不出力。土地没有人养护,社员们种地更是敷衍了事,粮食产量低得可怜。
包产到户
1978年冬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释放了改革开放的信号。中滩公社也在此时酝酿着一场改革。赵光辉回忆说,当时中滩公社萌生了包产到户的想法。
1979年3月中旬,公社党支部书记马从发和公社领导班子成员召集党委委员先后召开党委会、三级干部会议,目的是把分地的事情形成一个决议。会上,马从发提出了把一部分土地分给社员,让农民自己耕作,解决自己的口粮,剩余土地产下的粮食除留籽种和饲料后上缴国家的意见。意见一提出,会场当即就炸开了锅,有人坚决反对。会议时断时续开了好几天,争执越来越激烈。面对这样的讨论结果,公社领导班子拍板:试一年后再看对错。
就这样,分地的决议总算形成。决议提出,以“口粮田”的名义把一部分土地分到社员手中。4月,中滩公社的分地工作陆续开始。分地过程中,社员的思想也不统一,有相当一部分社员不敢要地,认为这是违反政策,担心受到牵连。为了消除社员的顾虑,取得他们的支持,公社党委采取分兵把口措施,马存发、菅光耀、赵光辉、王耀、王俊分等人把几个大队分成各自的分管片区,召集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对干部社员们一对一的做工作,告诉他们粮食打多少都是自己的。公社还向社员保证,只要付出努力,即使因灾打不出粮食,也保证供给口粮,决不让社员因为分地而挨饿。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公社71个生产队中有69个生产队分了地。
精耕细作显成效
土地分配没有到户前,中滩公社的土地盐碱化结板得很厉害,拖拉机翻过地后,一块块犁儿条就像无数面镜子在太阳底下反着光,人站上去踩都踩不烂。吃大锅饭时,社员们不打磨地、不打坷垃,直接把种子种到了地里,产量自然很低。把土地分给社员后,社员深翻土地,排碱、打坷垃,连老太太也跪在地里,把一块一块土坷垃打碎。有的社员一出工,中午也不回家吃饭。社员们都说:下这么大辛苦,种的庄稼不丰收才怪了呢!就在这一年,中滩公社的粮食产量一下就打了翻身仗,粮食总产量达到695万斤,比1978年纯增了290万斤,获得了好收成,摘掉了全县倒数第一的帽子。
公社不仅结束了吃国家返销粮的历史,社员们家家口粮有了保障,还完成了国家粮食征购任务,上缴国家粮食16万斤。
1980年,虽说是大旱之年,可中滩公社仍获得了大丰收,粮食总产量达到829万斤,除社员口粮和集体储备外,又向国家交售商品粮73万斤,农民人均收入在1978年的基础上翻了一番。对此,人民日报以《阳光道与独木桥》为题进行了报道。1980年4月,中共托克托县委七届二次全委会(扩大)会议对中滩公社实行的生产责任制给予肯定,并在全县推广,要求不管实行哪种形式的责任制,都要稳定下来,发现问题随时解决。根据两年来的发展实际和出现的一些制约发展的不利因素,从1981年开始,中滩公社决定除水利设施和大型农机具集体统一经营外,耕畜和农具等中小型生产资料全部折价归个人所有,折价回收款按生产队记账由公社统一管理,经审批后可用于再生产投入。尝到分地甜头的社员们急着要致富,有的社员贷款购置了铲车、四轮车,开始了大规模的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培养地力。
赵光辉珍藏着一本红色笔记本,本上记录着中滩公社改革开放以来粮食产量的数据——1981年粮食总产量达1344万斤,上交国家183万斤;1982年粮食总产量达1105万斤,上交国家196万斤;1983年粮食总产量达1500万斤,上交国家325万斤。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此后,我国不断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摘掉贫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
新农村新发展
如今,改革开放走过了40年,原中滩公社所辖的生产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4月28日,记者来到托县河口管委会郝家窑村著名的致富带头人郝争平家,他家紧邻黄河畔,宽敞的大院子是当地规模最大的农家院之一。
今年56岁的郝争平见证了改革开放40年的托县农村发展变迁。2004年,郝争平最先在黄河边上尝试开起了托县首家农家乐。郝争平告诉记者:“从2004年到2008年的旅游旺季里,来这里吃农家饭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每天的平均经营收入都在16000元左右。到了2006年,我家还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农家乐接待户。2013年,我家的农家乐被自治区批准为5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是内蒙古首批两户5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之一。”。2010年,郝争平又着手打造郝家窑村的农家乐,带动全村人共同致富。他说:“现在郝家窑村有农家乐餐饮、住宿、葡萄采摘园,还解决了不少本村人的就业,基本形成了产业化经营。全村人均年纯收入达26000元,成为周边地区富裕的村。”如今,郝家窑村共有农家乐接待户76家,全年接待游客5万人左右。农民们在党的好政策下,靠自己的双手让生活越过越好,村子越建越美。
离开郝争平家,记者又来到树尔营村。在托克托县美源农牧渔业专业合作社的温室大棚里,刚刚露出新绿的稻苗,生机勃勃。很难想象在托县这样干旱的土地上,能种水稻养螃蟹,而李广珍做到了。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当年8月,李广珍成立了托克托县美源农牧渔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442户,有成员12人,固定员工39人,全部是当地农民。李广珍承包了托克托县河口管委会树尔营村整村土地10600亩,其中水面5000亩,耕地4000多亩,其他荒地1000多亩。合作社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营模式运营至今,已形成鱼禽水上水下立体化养殖区2800亩,形成稻田养蟹、鱼为一体的种养区1200亩。合作社每年发放包地款给每人4000元,使当地农民全部脱贫。2017年,为了探索盐碱地治理及稻田养蟹在托克托县的可行性,李广珍利用1000亩盐碱化程度较高的劣质地作为稻田养蟹示范基地,在县委、县政府的帮助下成立了包括内蒙古农科院、辽宁水稻研究盘锦螃蟹研究所在内的11人科技团队,试验效果显著。
撂荒多年的盐碱地推广稻田养蟹项目切实可行,稻蟹种养实现了无化肥、无农药,生态有机,优势互补,亩产水稻400斤、河蟹42斤,实现净收益1500元以上。李广珍信心满满地对记者说:“在去年试验成功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将扩大一倍种养殖面积,达到2000亩。我相信,这样的农产品会有广阔的市场,也会给我们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改革开放四十年,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今年的农村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纲要,改革开放四十年,掀开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篇章,迎来了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又一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