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中美是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关键

21.09.2016  21:43

  原标题:中美是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关键特约

  中国互联网发展已经历了22个年头,在我国互联网发展的头十年,中国基本是追随美国,第二个十年是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崛起。2014年,全球网民突破30亿,而中国拥有6.49亿网民。这一时期,美国是全球互联网霸主,居主导地位。未来十年,下一个30亿的网民将来自发展中国家,未来互联网发展将是以市场驱动为主的时代。届时,美国网民数量在全球占比不到5%,而中国网民数量将会超过20%,未来全球前10名的互联网公司,我国也将超过一半,与美国企业平分天下。此外,中国的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核心芯片、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也在迎头赶上,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也今非昔比,未来全球网络空间格局,将会形成中美共同主导的新格局。全球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中美是关键。

  长期以来,美国凭借互联网技术和产业优势,在网络空间领域存在事实的霸权,通过各种手段肆意窃取全球用户数据,威胁各国信息安全。为了获取全球用户数据,美国打着维护国家安全旗帜,披着“法律”外衣,通过立法方式获取全球数据。2001年10月,美国总统乔治布什签署了《爱国者法案》,法案规定,美国政府出于国家安全考虑,国家安全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收集全球范围内电话、电子邮件通信、医疗、财务和其他种类的记录。美国政府通过国家机构主动、秘密、远程入侵获取数据。美国国家安全局(NSA)下属的顶尖网络攻击部门“特定入侵行动办公室”(TAO: Office of Tailored Access Operations),人员总数超过1000名,包括军事和民间“黑客”、情报分析师、目标定位专家、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师等。其任务是通过黑客手段,秘密入侵海外目标的计算机与通讯系统,破坏和窃取相关的数据情报。利用美国互联网企业优势,获取全球用户数据。华盛顿邮报报道,美国国家安全局和FBI已从微软、雅虎、谷歌、Facebook、PalTalk、AOL、Skype、Youtube和苹果公司等9个美国领先的互联网公司服务器中提取音频、视频、图片、往来邮件、文档和登录记录,通过这些信息来跟踪个人动态及社会联系。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中,美国通过非政府组织,实现了对互联网关键资源、互联网技术架构、互联网协议等控制。

  实际上国际社会对此一直非常不满,ICANN也因此一直饱受“合法性”质疑。2013年美国“斯诺登事件”成为全球互联网治理改革的转折点,让全球看清了美国主导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本质,美国利用其在互联网核心技术、关键资源、互联网规则等领域的控制力,对全球用户进行监听,肆意窃取全球用户数据。“斯诺登事件”使得全球互联网治理“两大阵营”力量发生改变,美欧主导的全球互联网治理阵营开始出现离心倾向,各国互联网治理权意识空前高涨,各欧洲国家纷纷提出要重塑全球互联网治理格局,维护国家在网络空间的核心利益;欧委会明确提出为确保网络安全,要力争分享互联网治理权。国际社会充分认识到“从根上”解决美垄断网络资源,实现网络资源决策与分配的民主、公正与透明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在此问题上,各方取得前所未有的一致,这将加速推进ICANN国际化,有助于开启新一轮互联网治理改革,重塑互联网治理格局。

  展望未来,虽然中美之间存在很多分歧,但中美经贸关系具有不可替代性,使我国在外交上、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更有话语权。中国在推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中,与美国的博弈也应借鉴中美经贸关系,采取更加开放与合作的理念,加强中美信息经济领域的技术合作,增强两国市场互动。中国应旗帜鲜明地提出“多利益相关方治理模式”的中国模式,对互联网治理应坚持在国家网络主权的前提下,同意“多利益相关方”的治理原则,主张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社群团队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方式。

  在安全策略上,应构建积极防御型网络空间战略体系,掌握我国网络安全的主动权,对自身网络安全心中有数,不允许网络安全的盲区的存在。从根本上增强我国网络空间的话语权,关键是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和培育更多民族互联网企业,增强我国网络空间的影响力。

  在核心技术方面,应争取在先进集成电路芯片与光电子器件、高性能计算机与软件、下一代互联网与信息安全、第五代移动通信与无线通信、数字电视与音视频编码等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实现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尽快完善融资体系,鼓励国内资本参与投资互联网,对于互联网企业,要完善上市融资制度,降低融资门槛;促进互联网市场竞争,要培育多竞争市场主体。

  张影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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