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挽回“情人”女子报假警称被强奸

28.11.2014  12:32

11月25日凌晨4时许, 包头 市公安分局回民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人被强奸。民警到达报警地点时,报案人韦某却一直不肯露面,并拒绝配合警方的调查。经民警耐心劝说,最终找到韦某,她承认自己报假警。

原来,韦某结婚两年,丈夫一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因自己是外乡人在本地并无亲属,生活孤单寂寞,感情空虚。后与王某相识,发展为情人关系。11月25日凌晨1时左右,韦某和王某两人酒后因琐事争吵起来,王某提出要终止两人的婚外情关系。韦某一气之下拨打报警电话谎称“自己的同事被王某强奸”,想要以此来要挟吓唬王某。

目前,韦某谎报案情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但鉴于韦某有两岁的孩子,回民派出所酌情依法对其从轻处理,给予其行政拘留五天,并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