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培训班

30.09.2018  12:42

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内政法发〔2018〕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东河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区政府法制办于2018年9月25日组织开展了“东河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培训班”,共79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梁海龙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方面,讲解了行政执法监督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此次培训内容主要涉及行政法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讲解;《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解读;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的操作使用。 

      区法制办将以举办此次培训班为契机,扎实有效的落实好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