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务实创新打造法治城市

06.04.2016  10:56
  2015年是乌兰察布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启动之年。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下,全市上下积极跟进,主动作为,依法治市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年初确定的136项工作任务,除个别等待上级出台政策后启动外,均取得了可喜成效。

   四措并举依法治市格局初成

  健全和完善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推动和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责任人:宋锐敏,启动时间:2015年5月,总结验收时间:2015年8月。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推进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优化再造。牵头单位:政府法制办,责任人:李晓帆,启动时间:2015年5月,总结验收时间:2015年12月。

  推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牵头单位:中级人民法院,责任人:杨芳,启动时间:2015年5月,总结验收时间: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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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委调研员、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白河的案头,摆放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专项组的工作计划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进度安排。据他介绍,去年年初,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对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施意见》确定的136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到各专项组和各相关单位;制定了《2015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牵头单位、参加单位、责任人和进度安排,下发给各个专项组、各责任单位组织落实。

  为此,乌兰察布市建立了依法治市工作总台账,实行项目管理、对表销号;建立实行“月报表”和“季通报”制度;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专题会,通报工作情况,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办公会、专项组工作会,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此外,乌兰察布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还组织6个督查调研组,分赴11个旗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开展专题督查调研,并采取专项推进的方式,从各专项组抽调人员对各自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关指导意见。

  “明确责任、稳步推进、督查指导、严肃考核”,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以上四项措施的实施,全市各地各单位普遍成立了以党委(党组)书记为组长的依法治市(区、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出台了符合各自特点的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制定了工作计划和任务台账,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依法治市办协调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乌兰察布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格局。

   亮点纷呈重点工作成绩斐然

  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各个专项组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调查研究、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在保证目标任务尽数完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造性地选树依法治市“品牌项目”,以品牌带动整体工作。

  在地方立法方面,乌兰察布市从2015年初开始全面实行人大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制度,当年共组织10批次72人向宪法宣誓,有效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意识,彰显了宪法的权威,为推进依法治市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除此之外,乌兰察布市还积极主动考察学习,率先成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并在市人大三届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这是乌兰察布市第一个地方性法规,目前正在审批中。

  在依法行政方面,各级政府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积极推行行政审批许可流程优化再造,受到上级部门的一致好评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市政府成立了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公室,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管理,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的肯定;全市推行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主动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受到了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好评。

  在公正司法方面,2015年让老百姓感受最为深刻的当属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不出社区就可以通过我们的“法律服务一键通”系统了解办证、办事流程,进行咨询、投诉和一些比较简单的涉法涉诉操作。该系统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研发,整合了政法委、检察院、公安、法院及司法局五个部门各类法律服务资源,集成了政法部门各类法律服务项目,为群众提供了内容丰富、灵活简洁、方便快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群众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道:“过去有点法律问题都要东跑西跑托人帮忙打听,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收费也比较高,如今有了这法律服务一键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咱们啥都不怕了!”。

  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市政府制定了《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带头学法,在市党校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基地。以“五城联创”为载体,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内容,开展了一系列集中宣传活动和“一十百千”工程,成立了“乌兰察布市普法志愿者协会”,招募普法志愿者3600人,建成法治文化公园1个、法治文化广场12个、法治文化长廊34条、普法学法大讲堂360个、法治图书阅览室11个。通过以上软硬件同步建设,使得法制宣传教育如春风化雨般润入百姓心田,以文化的力量影响和推动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自觉践行法治规范。

  在法治队伍建设方面,积极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专题培训等活动,大力提高法治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市公安局分21期对全市4100余名民警全部进行了集中封闭培训;首次对全市的法治人才队伍分门别类进行了全面调研,为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供了翔实的依据。进一步严格执业律师准入制度,对全市13家律师事务所、70名律师进行了登记,建立了人才库和专家骨干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制度,选定察右后旗政府、市信访局为公职律师试点单位。

  在党内法规建设方面,市委办公厅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了党风廉政、法治考核、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旗县市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三位一体”综合考核体系中,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建立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机制,搭建平台,推动党员深入基层。

   再接再厉推动法制建设成效惠及民生

  回首2015年,乌兰察布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烙印清晰可见,执法日趋规范文明,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经济建设在法治轨道内强劲发展,学法、懂法、用法蔚然成风,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市新格局已逐步形成。2016年,我们将重点在法治建设成效上下工夫,对已取得成果的项目进行跟踪问效,让法治建设成效体现在经济社会建设各个层面,除有选择性地加强2016年部分重点目标任务外,重点向2015完成的涉及民生的目标任务问成效。

  向司法便民利民要成效。全面扩大“法律服务一键通”系统覆盖面,在农村、牧区增设终端设备和服务点,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充内容、完善自助服务功能,发挥远程便民自助服务系统的整体功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成效。积极构建“互联网+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作用,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便民服务。

  向社区矫正工作问成效。进一步发挥社区矫正体制机制的作用,加强信息平台共享运用,强化社区矫正各部门间的协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

  向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联动工作机制问效。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婚姻家庭、农田草牧场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建立政法部门与交通、医疗、保险等行业调解组织的合作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诉调对接机制,形成多元化纠纷调处的强大合力。

  向已形成的法律监督机制问效。进一步规范管理方式,健全监督程序,扩大监督范围,落实法律监督机制,发挥检务、警务、审判公开、刑事侦查法律监督、犯罪举报人保护、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办法等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民主、法律、舆论和网络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向涉法涉诉信访制度问效。从接访办理、入口评查、案件受理告知、案件受理转办、依法办理终结、司法救助教育、提高执法公信力、领导机制等8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落实归口管理,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制轨道,推动诉访分离,依法解决问题。

  民生无小事,只有人民群众满意了,幸福指数提升了,我们的工作才算落到了实处、得到了实效。因此,乌兰察布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无论在哪个时期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为标准,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多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多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不断促进乌兰察布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自豪感。(本报记者 史泽奇 通讯员 菊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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