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国税局抓好督查督办促动工作落实见效

24.08.2017  17:40

      乌兰察布市国税局将督查督办作为抓落实、见实效的重要手段,树立“一抓到底,马上就办”的思想理念,促动各项工作扎实落地,高效运转。

      规范制度有保障。 对督办事项、督办流程、办理时限等方面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对承办、协办部门的工作职责、完成时限、完成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建立起一套较为规范的督办体系架构。所有督办事项全部通过综合办公系统进行无纸化派单,各科室由专人负责接收传递,按时完成督办事项。

      严格立项有方向。 将上级重要文件、领导批示交办作为督办事项,按照重要程度和办理时限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相关会议要求和议定事项制定《督办任务清单》,逐项细化任务分解到相应的承办部门。针对绩效管理开展专项督办,对即将到期的指标及时督促提醒,确保上级指标按时完成,下级任务全面落实。

      对照台账有跟踪。 将督办事项及时记入督办登记簿,实行台账化管理,对中长期工作要求承办部门按月反馈开展进度和办法措施,对临近到期的督办事项及时电话提醒,限时内完成的进行逐项核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促进督办事项有效落实。

      融入绩效有执行。 实行“督办+绩效”模式,督考合一,采用案头分析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督办任务进展、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开展案头分析,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开展实地核查,对未按要求落实或工作不力的严格进行绩效扣分并要求限期改正。按照督办工作开展流程细化考评标准,定期统计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对不落实、慢落实等问题严格进行绩效问责,以绩效抓执行,以督办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