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06.11.2015  11:48

今年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市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现场活动进行宣传:举行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主要街道、社区、公共场所悬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横幅、设置宣传专栏、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宣传咨询。利用媒体进行宣传:通过乌兰察布广播电视台、电台和报纸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工作中涌现出的模范个人、模范集体的事迹和近些年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并且播放、刊登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市民委在乌兰察布日报刊登《<铸团结之魂  聚发展之力>——我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工作纪实》的文章,专版连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先进事迹,与乌兰察布日报社合办“打造民族团结亮丽风景线---上海孤儿的故事系列报道”栏目。开展主题活动进行宣传:市科技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知识问卷活动。商都县举办了七台镇首届社区文艺演出暨精神文明模范评比领奖典礼《文明古驿·七台新韵》。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六进”为目标,按照“规划一批、试点一批、提升一批、推广一批”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的创建。根据《乌兰察布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考核验收标准》开展旗县级命名工作,在旗县级命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市级示范单位。目前各旗县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达到67个,教育基地达到5个。市民委对22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6个教育基地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先后深入市民族艺校、市蒙古族中学、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检查指导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积极开展慰问帮扶表彰活动。市民委联合四个宗教团体向集宁区4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各发放助学金2500元,并承诺一直资助到他们大学毕业。化德县民族局深入少数民族聚居村窦家地村慰问了贫困户10户,每户发放慰问金500元。察右中旗慰问了乌兰苏木、库伦苏木少数民族贫困8户,送上价值3500多元的慰问用品。集宁区友谊社区以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新时期城市民族团结教育事业发展,表彰机石荣等10名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和3个先进集体。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大团结,营造了和睦、和谐、团结、争做团结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对于维护我市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推进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