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社区妇联主席全部实现专职化

26.05.2016  12:29

 

 

      乌兰察布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党的群团工作和自治区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按照2015年10月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宋秀岩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调研时提出的“社区基层妇联组织要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各类优秀女性参与基层妇联工作,把社区妇联组织建立在各界优秀妇女的基础上,通过发挥她们的作用做好做活社区妇女工作,体现自己的价值,使其有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的要求,市妇联积极协调集宁区委政府,建议从社区的实际出发,强化妇女干部的配备,注重基层妇联组织团结和凝聚妇女群众的能力,重视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在市妇联的推动下,集宁区委、政府积极支持社区妇联专职化工作,2015年11月对辖区街道社区的妇联组织机构进行摸底调研。通过走访调研,交流座谈,全面掌握和了解了集宁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情况。制定了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工作方案,要求全区75个社区按照“社区妇联主席1名专人专职、副主席1名由居民担任、执委若干名由居民担任”的原则重新调整了社区妇联组织机构,并对新任妇干进行了集中培训,有效提升了社区妇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改往日的社区妇联主席、副主席是兼职,热心妇女工作的居民不能发挥作用的状况,进一步完善优化了社区妇联组织机构,使基层妇女组织更高效、更优质的开展工作,更好的团结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妇联将结合基层妇联工作实际,有序推进基层妇联组织改革。指导各地推进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推动社区妇联主席专职化,推进妇联干部队伍改革,采取专职、挂职、兼职、招募志愿者、购买公益岗位、聘用社工等多种方式,充实扩大乡镇、街道以及城乡社区妇联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