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以考核促进精准脱贫到位
29.03.2016 10:50
本文来源: 扶贫办
乌兰浩特市以考核促进精准脱贫到位
日前,乌兰浩特市召开脱贫攻坚工作现场调度会,市级领导、各级部门和镇村干部一起走村入户共商脱贫致富之策,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随后,在市长办公会议上研究讨论通过《乌兰浩特市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和《乌兰浩特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分细则》,以考核“指挥棒”力推精准脱贫到位。
明确考核内容,体现考核的针对性。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产业发展、金融扶贫贷款、就业岗位培训、纳入政策兜底等脱贫工作为重点,全面考核各镇脱贫攻坚工作组织机构、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嘎查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包村、包户、包人领导干部帮扶举措、帮扶成效、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项工作;完善考核机制,体现考核的规范性。考核工作由乌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乌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委、政府两办督查室、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日常抽查、按月督查、季度专查、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日常抽查和按月督查考核占全年考核比重的10%,季度考核占全年考核比重的30%,年终考核占全年考核比重的60%;严格考核奖惩,体现考核的公平性。对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较大问题或影响的,由乌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对脱贫攻坚工作成绩显著的干部进行提拔重用,对不重视、不干事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镇(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乌兰浩特市扶贫办)
本文来源: 扶贫办
29.03.2016 10:50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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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5日,社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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